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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省级保护和“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相关事项及流程图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4-27


 

申请条件:
  1、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2、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的技术;
    3、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办理材料: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3、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4、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5、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6、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7、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8、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9、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10、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办理省级保护和"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流程图

 

 

信息来源:项城市林业局 | 责任编辑:项城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