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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三有动物”的法律盲区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3-03


"三有"动物

    "逮癞蛤蟆也犯法?"浙江淳安农民陈某被警方抓获时,一脸蒙圈。2月19日,杭州淳安县森林公安证实,当地农民陈某因抓了114只癞蛤蟆遭举报后被抓获,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2月22日浙江新闻网)
    逮个癞蛤蟆也犯法?这不仅是农民陈某的质疑,也是很多网友的质疑。从这件案例可以看出,一方面我国不少民众保护动物的意识较为淡薄,甚至已经触犯法律却浑然不知;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着非法猎捕、贩卖、走私国家保护动物的行为,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捕杀穿山甲、熊、长颈鹿等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仍然猖獗。
    "癞蛤蟆"学名又叫中华蟾蜍,属于国家定义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俗称"三有动物"。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一二三级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受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名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必须看到,我国大部分农民对保护动物、保护自然的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很多人认为,不就是几只癞蛤蟆嘛,有什么大不了的,还触犯了法律?然而,事实确实如此,蟾蜍属两栖动物,是蝶类、蝗虫、蚱蜢、金龟子、蚊、蝇、白蚁等害虫的天敌,捕食量极大,是捕食害虫的能手和守护森林的"忠诚卫士"。所以,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
    加强"三有动物"普法,让百姓走出法律盲区。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哪些动物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哪些动物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尤其是被列入"三有"保护动物名录的动物种类实在是太多,多达1000多种,很多群众只能简单认为那些少见的野生动物属于法律保护的动物,常见的动物特别是田间地头经常可以看到的动物,如癞蛤蟆、麻雀等,并不被认为是法律保护的动物。所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提高全民保护动物意识,丰富全民的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当务之急。此外,提升民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还需要用重典、动真格。有关部门必须以最铁腕的手段打击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使保护"三有动物"的意识入心入脑,别再干只图满足口舌之欲而杀戮野生动物的蠢事,让广大百姓自觉敬畏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者 潘苏子)

 

 

信息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 责任编辑:项城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