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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副厅长在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8-31


 

明确任务 周密安排 狠抓落实
努力完成森林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李军副厅长在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度全省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以及当前我省森林资源管理几项重点工作。刚才,襄生同志传达了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金萍同志传达了《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17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义民同志讲解了《河南省2017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方案》,建农同志通报了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天然商品林管护有关情况。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6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回顾
    去年以来,我省林业系统的全体同志,按照省林业厅党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总体思路要求,开拓创新,优化服务,严格管理,全面、扎实、有序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显著成绩。到2016年底,全省林地保有量8243万亩,森林覆盖率24.12%,活立木蓄积量2.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1.7亿立方米。呈现出森林资源数量持续增长,质量明显提高、森林生态状况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
    (一)林地保护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在2012年完成全省林地落界、省级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基础上,通过2015年、2016年林地变更调查,及时更新了林地资源数据库,提高了林地"一张图"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以图管地、以规划批地"的基础机制、措施日趋完善。二是林地占用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核率稳步提高。2016年,共审核(审批)各类征占用林地项目383宗。在审核过程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加强与各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沟通,采取提前介入、关口前移、跟踪协调等有效措施,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的"绿色通道",保障了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三是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的打击力度。印发了《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林木采伐管理不断加强
    2016年3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2016〕19号)。该通知明确了几点:一是省级没有了5%的预留限额;二是不同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单位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三是同一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单位的权属、起源、森林类别、采伐类型的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四是各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单位采伐限额不再结转;五是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采伐管理的政策变化,认真做好年度森林采伐管理,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和审批采伐任务,使我省林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从国家林业局连续两年对我省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看,违规采伐现象明显减少。
    (三)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组织完成了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年度核查工作。二是按时完成了2015年、2016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适时完善和更新了我省林地资源数据库,形成了全省县级林地资源监测系统。三是研究制定了全省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的森林覆盖率、蓄积量监测方案。森林资源监测有序推进,森林资源监测评价体系日趋完善。
    (四)林政执法能力不断强化
    一是不断强化业务培训。今年4月,组织全省60多名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水平;二是增强林业行政案件跨区联合执法。分别在汝阳、平桥、确山等地召开了林业行政案件跨区域执法工作会议,强化了区域协作、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快速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三是建立联合督办机制。由森林资源管理处与武汉专员办、森林公安局、林业工作站成立联合调查组,共同对一些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进行督办,增强了监管的威慑力;四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省林业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对涉林违法犯罪做到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二、准确把握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地位越来越重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他指出:"一定要生态保护优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也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把全国的天然林都保护起来,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守生态红线;要求对一些地方破坏生态违规建别墅、毁林采石、随意调整自然保护区区划、在自然保护区采矿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整改;要求稳步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为建设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这些重要论述,指明了林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机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以敏锐的政治眼光,抓住这一重要机遇,站在对时代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更加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更加规范的管理手段促进森林资源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繁重任务对森林资源管理带来的压力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到2020年构建起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目前省里正在进行的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省级空间规划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市县两级也将随后开展这些工作。8月10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已经印发了关于开展《河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进行森林覆盖率等各项指标进行考核。这些制度涉及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其基础数据也都依赖于森林资源监测调查成果。落实这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涉及到国土、农业等各个部门,如果数据不准,定位不清、目标不合理,都将对今后林业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各级林业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求真务实,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功能不强、分布不均的基本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森林资源不足与社会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与美丽河南建设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林地供需矛盾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林地用地需求剧增。国家下达我省的年度林地定额与实际需要缺口很大。二是违法占用林地情况突出。一些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不依法依规办理占用征收林地手续,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有的以土地综合治理、耕地占补平衡的名义,随意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和损毁林地;临时使用林地业主单位超期使用林地或到期不按规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现象突出。三是采伐限额节余与无证采伐现象并存。由于编限单位受分项限额的限制,或由于嫌伐区作业设计复杂、办证繁琐,加之一些县(市、区)伐区监管不力等原因,个别地区无证采伐问题还很突出,甚至滥伐公益林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四是林业行政执法能力不强。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违法侵占林地的案例还比较多,有些案件的发生是由地方长官意志主导的,在案件查办中,常常受到各种干扰和阻碍,存在降低处罚标准、以罚代刑、裁量权过大的现象。
    三、认真抓好当前森林资源管理的几项重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部署要求,强化林地保护管理,完善森林采伐运输管理政策,提升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水平,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一)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
    林地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核心。林地用途管制主要包括"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它农用地"、"临时用地期满后及时恢复林业条件"等3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性质和范围是林地用途管制的核心。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一是要禁止任何形式的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取土,严格按使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审核审批每一宗林地。二是要划清林地范围和界限,各地要结合林地变更调查,划清林地与耕地、建设用地、其它土地的范围界限,从根本上搞清林地界线和数量。三是要强化临时用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使用的林地监管措施,对于没有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一律按照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处理。
    (二)依法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和采伐限额管理
    自2015年5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颁布实施以来,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政策有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强化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作用和责任。对此,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有清醒认识。要加强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管和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恢复的监督。要严格依据规定要求,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现地查验,实事求是出具查验意见,查验人员和查验单位负责人要在查验表上亲自签字,严禁代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的把关,切忌"带病"上报、审批。对不符合编制规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以及林地"一张图"要求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要坚决退回,不予受理。四是要加强培训。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林业局35号令和相关配套文件,切实领会和把握各项规定的实质,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
    要认真总结两年来"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经验,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年度采伐计划;要加强采伐源头监管,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采伐发证率低和采伐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今年海南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上,李树铭副局长在讲到抓好林木采伐管理时提出:"因森林病虫害等重大自然灾害确需对受害木进行采伐时,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使用其采伐限额,可不受分项限额的限制"。后经资源处与国家林业局资源司联系,对这一问题是这样解释的:国家办证系统已经开通,县级单位可以直接办理,但只限于受害木,不得扩大范围。若擅自扩大范围办证,谁办证谁负责。
    (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各级林业部门必须把林政执法作为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始终保持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一要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各地要以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为契机,充分整合森林公安、林政稽查、基层林业工作站等执法力量,坚决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大查办督办和行政问责力度。要从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高度出发,依法履职尽责,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坚决依法查处;对企事业单位、社会法人和地方政府主导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要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三要创新林政执法手段。充分利用遥感技术、新闻媒体、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查处毁林案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追究一人、震慑一群的效果。四要抓好能力建设。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积极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全面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切实做好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和管护工作
    公益林政策实施以来,在惠民生、保生态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推移,随着工业化、城镇化速度加快,问题逐渐显现。主要是底数不清,边界不准,补助不精。今年4月底,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出台了新修订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了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起源、不同保护等级的国家级公益林,实行差别化的管理机制;保护等级由原来的三级调整为两级,并将国家级公益林动态调整的主要权限、下放至各省,目前省厅正在研究制定有关具体实施细则。从今年起,国家林业局把国家级公益林列入了年度核查和监测范围,将主要结果纳入各省"双增"目标考核评价中,今年的监测内容涉及国家级公益林宜林地变化情况、历次区划调整面积及地类变动情况,7月份华东院已对罗山县、嵩县、卢氏县进行了监测、核查;明年,财政部将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为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公益林管理,按照国家林业局要求,省厅确定结合今年的林地变更调查,开展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现地复核工作,实现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基础信息数据库与全省林地"一张图"衔接、统一。
    从2016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了实施全面保护天然林的政策、措施,其中,2016年、2017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先后将我省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任务2.62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管护任务344.22万亩(分三年安排到位)列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今年国家已下达我省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14.74万亩、补助资金1720.8万元(按每年每亩15元的标准),目前管护任务、资金已分解到县。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管护的方式、措施、资金使用与国家级公益林基本相同;其区划落界、现地复核与林地变更调查统一组织、统筹进行。
    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既关系到林地使用、林木采伐管理政策的具体执行,也涉及到林权权利人的切身利益,同时关系到今后的检查、监测、审计等环节。因此,必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每户群众,确保界限准确无误。
   (五)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林业工作密切相关,涉及林业的改革任务也很多。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由环保和发改牵头进行。国土、农业、城建、林业等部门都是成员单位。按照国家《生态保护划定指南》规定,林业将要确定纳入红线范围的有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全部范围、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以及重要区域的国家一级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因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要厘清界线,以免因划界错误给将来的林地管理工作造成被动。
    二是省级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我省是全国空间规划9个试点省之一,目前规划工作已经开始。空间规划的核心,概括起来讲,就是在统一土地分类标准和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划定"三区三线",即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实现"多规合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规划推进中,要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与我们的林地变更调查数据库相衔接,妥善解决林地与农地的界线,有效化解部门间数据交叉重叠矛盾,确保林业建设的发展空间。
    三是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和与之配套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体系》要求,森林覆盖率、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和沙化土地治理率等4项指标纳入了评价考核内容,国家对各省(市、区)进行评价考核。各省也要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进行评价考核。目前省厅已经拿出了森林覆盖率和单位面积蓄积量的监测评价体系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提供技术支撑。
    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监测评价体系方案,就是以林地年度变更调查的林地面积数据作为森林覆盖率评价指标值;森林蓄积量的监测,准备在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固定样地的基础上,根据精度要求,适当增加样地数量,调查计算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森林蓄积量。
    (六)扎实做好2017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2017年林地变更调查的工作任务是,在对因森林经营活动(造林、采伐、更新等)、非森林经营活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毁林开垦等)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查更新原数据库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管理界线的核实落界。一是依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规定,开展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落界现地复核、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落实,实现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成果与林地"一张图"数据库的全面衔接。二是根据国家安排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政策要求,开展国有、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现地复核。三是开展国有林场边界,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范围及功能区界线复核落界,与全省林地"一张图"数据进行有效衔接。2017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扎实做好本次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我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掌握年度林地利用变化情况,更新林地档案,是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明确要求,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严格按照《河南省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方案》和《河南省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技术操作细则》的规定,抓好落实,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要强化协调、统筹推进。本次林地年度变更调查,除了完成常规的数据库更新外,增加了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管理界线的核实落界任务,涉及到森林资源管理,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理,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等多个业务管理部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安排、建立各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统筹推进,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统一。
    三要把握重点,确保质量。各级行政区划界线,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范围及功能区界线,纳入国家、省补偿(管护)范围的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界线等,具有法定性和政策性,涉及到林权权利人的权益、经济利益和保护管理政策、目标,要切实维护其严肃性。对各类界线的界定、落实,必须做到依据充分、合规合法,上图准确。
    四要分级负责,明确责任。省林业厅负责林地年度变更调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负责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检查、数据汇总等工作;各省辖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县(市、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督促、质量检查等工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是林地年度变更调查的实施主体,负责本区域林地年度变更调查的人员组织、经费筹措、数据更新和调查验证等工作。各县(市、区)要组建一支能干、高效、稳定的调查队伍,采取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计算操作技能)与业务管理部门(资源管理、营造林、保护、公益林、天然林等)工作人员相结合方式,确保内外业工作质量。2016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中,个别市县区领导工作不重视,办事拖拉,敷衍了事,影响了全省工作进度和质量,这里不再点名批评了。今年将实行林地变更调查半月通报制度,对落后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希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今年都要明确各自职责,统筹协调,相互配合,步调一致地推进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
    五要积极协调,筹措资金。按照国家林业局《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要求,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是林业部门的一项年度常态化工作。林地变更调查是一项既有大量的内业数据处理、又有艰苦的外业调查任务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省林业厅正在积极向省财政申请,力争把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森林蓄积量监测经费列入省级财政专项支出。希望各省辖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也要积极向政府做好汇报,争取财政支持,建立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经费公共财政稳定投入机制,用于购置专用的仪器设备、外业调查劳保物品,交通通讯和生活补助等开支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森林植被恢复费可以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调查规划设计等方面的开支,各市县林业部门可以从植被恢复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总之,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志们,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地位重要,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开展2017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林地管理界线的核实落界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我省林地"一张图",努力完成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为建设美丽河南、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信息来源:河南省林业厅 | 责任编辑:项城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