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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占用(含临时占用)林地许可相关事项及流程图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4-27


 

申请条件:
  1、有林地定额;
  2、符合国家林业局制订的《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文件。(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其他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办理材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3、建设项目批件;
  4、林地权属证明;
  5、林木、林地补偿协议和安置补助费协议;
  6、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7、如需采伐林木,还应当提交采伐林木的书面申请;
  8、占用征用保护区范围内林地的,要提交有关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
  9、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经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后,确需占用征用林地而补办占用征用林地手续的,需附查处报告。

 

办理占用(含临时占用)林地许可流程图

 

 

信息来源:项城市林业局 | 责任编辑:项城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