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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许可相关事项及流程图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4-27


 

申请条件:
  1、取得林业《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木材生产经营许可证》;
  2、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合法来源证明;
  3、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或《现场检疫合格证明》。

办理材料:
  1、持《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木材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2、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填写森防站提供的报检表。
  3、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4、提供检疫品种和数量。
  5、持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或《现场检疫合格证》。
  6、办理出省的要由调入地森检部门出具的《检疫要求书》。

 

办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许可流程图

 

 

信息来源:项城市林业局 | 责任编辑:项城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