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4-27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木竹经营(加工)资格;
2、木竹来源必须合法;
3、凭《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的《木材运输证》有数量限制,《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木材运输总量,不得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上核定的商品木材采伐总量;凭其它依据转办的,只需依据合法有效,无数量限制,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办理材料:
1、提供木材合法来源证明:包括林木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房前屋后和自留地零星树木证明、原运输证、没收处理木材证明及票据。
2、检疫证明。
3、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副本(自产自销材除外)。
办理木材运输许可流程图